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什么樣的企業是先進制造業企業?如何享受加計抵減優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具體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
為推動落實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經商有關部門同意,現就各方面普遍關注的政策口徑及問題解答如下:
1、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先進制造業企業名單制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財函〔2023〕267號)要求,進入享受政策名單的先進制造業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為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情況可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www.innocom.gov.cn/)查詢。
(二)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報的“所屬行業”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制造業”門類(C門類)。
(三)申請進入2023年度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應在2023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從事制造業業務相應發生的銷售額合計占全部銷售額比重50%(不含)以上。對申請進入2024年度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有關銷售額時限要求另行通知。
2、在登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申請進入享受政策名單時,如企業名稱已發生變更,是否會影響企業申報?企業該如何申報?更名后的企業是否可以進行更名操作?
答:如高新技術企業在資格有效期內發生名稱變更,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更名:
(一)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八條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同本級財政、稅務部門組成本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認定機構)”,主要職責包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負責對已認定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二)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七條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經認定機構審核符合認定條件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不變,對于企業更名的,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三)對于已向認定機構報告,但尚未完成更名審核過程的企業,如需申請進入享受政策名單,可向地方工信部門說明情況并提供變更名稱的相關證明材料,由地方工信部門商同級稅務部門后共同確定。
3、企業由于各種原因,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填報的“所屬行業”發生了變化,申請享受政策時是否可以對所屬行業進行修改?
答:企業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判斷所屬行業,并對填報行業真實性負責。確需修改的企業,應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依次點擊“企業注冊信息管理”—“企業核心信息修改”,修改后保存提交,系統提示“修改成功,信息已生效”。返回系統,點擊右上角“更新申請書中企業注冊信息”,系統提示“更新成功”。企業修改所屬行業后,所在地工信部門復核無誤,允許繼續申報。需注意的是:處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申請認定過程中的企業,不可修改所屬行業。
4、申請進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最晚申報日期是哪天?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申請的時間是否影響政策享受時間?
答:(一)申請進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應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申請。
(二)企業提交申請的時間不影響政策享受時間。
5、 進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在2023年如何享受政策?
答:對于已經進入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在2023年享受政策時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6、進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在2024年如何享受政策?
答:為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能夠接續享受政策優惠,對于已經進入享受政策名單的企業,在2024年享受政策時間可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截止時間在2023年內,2023年再次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但未通過的,或2023年未再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2024年需重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審核通過進入2024年享受政策名單后再享受政策。
(二)除第一種情形外的其他企業,政策享受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享受政策名單形成前,2024年名單制定工作另行通知。
7、2024年享受政策名單中新增的企業,是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政策,還是可以追溯到2023年1月1日?
答:2024年享受政策名單中新增的企業,自2024年1月1日起開始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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