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江夏區科經局根據《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實施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辦[2020]11號)以及《江夏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夏財企[2018]1號)文件精神,開展2020年區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江夏區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01支持范圍和重點 重點支持中小工業企業運行監測企業、“小進規”及培育企業、新項目建設、大企業協作配套項目、實施新技術推廣、新產品開發等工業企業項目,符合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工業企業。 02申報條件 1、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2、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3、經濟效益及發展前景良好,企業信用好且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未發生一般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對周邊環境無重大影響,未造成環保事故的。 4、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良好,企業2019年上交稅金額不少于20萬元。 5、企業成長性較好,2019年投資在50萬以上。 6、同一項目在本年度已獲得區級財政資金的企業不予受理。 03申報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1、《江夏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產品、生產技術、產能產量、職工人數等情況。 4、經第三方中介審計的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審計報告(復印件)。 5、提供投資和納稅憑證。 6、其他相關資料。 7、企業承諾書。 二、江夏區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01支持對象 1、重點支持有發展前景的微型工業企業。 2、納入武漢市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直報的微型工業企業。 02申報條件 1、在江夏區依法設立的、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規定的微型工業企業。 2、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3、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4、經濟效益及發展前景較好,2019年投資在5萬以上(提供復印件蓋企業公章,審核原件)。 5、企業信用好且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未發生一般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對周邊環境無重大影響,未造成環保事故的。 6、同一項目在本年度已獲得區級財政資金的企業不予受理。 03申報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1、《江夏區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產品、生產技術、年生產量、職工就業情況等。 4、提供上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投資和納稅憑證。 5、其他相關資料。 6、企業承諾書。 三、申報程序 (一)公開組織申報。 通知掛在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政府網,企業在武漢市江夏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jxsme.net.cn/)進行網上申報。區科經局、區財政局、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按通知要求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企業參與申報。 (二)集中上報方式和時間。 網上申報自2020年4月26日至5月15日在武漢市江夏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紙質資料二份于5月29日前經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簽字蓋章后上報區科經局企業服務科249辦公室,企業未在網上申報和逾期報送紙質材料的的一律不受理。 (三)組織項目初審。 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科經局、區財政局認真審核項目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有效,并對提供的復印件查看原件,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第三方機構審核和實地考察。 組織第三方機構對中小企業項目進行憑證集中審核;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科經局、區財政局進行實地考察。 (五)網上公示。 對通過審核和評審的項目經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掛網公示。 (六)審批。 最后綜合審核確定后,上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附件:(下載附件可聯系文末老師) 1、江夏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 2、江夏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 3、江夏區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及審核意見表 4、江夏區微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