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科技創新引領黃岡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創新能力,積極落實《黃岡市委 市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黃發〔2019〕1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將組織開展2020年度科技創新政策獎補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申報主體為黃岡市直(含龍感湖管理區、白蓮河庫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二)企業自主申報,同一企業的不同事項可根據不同條款分別申請、同時享受《意見》中的各項政策支持;
(三)本次受理申報項目的發生時間界定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四)申報單位及個人須按時間節點辦理相關手續,逾期視為放棄。
二、申報程序
(一)申報采取市、區兩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企業及個人自主申報的方式進行。
(二)市科技局負責受理市直企事業申報材料,龍感湖管理區科技局負責受理審核本轄區企業申報材料,項目資金由市科技局復審后負責兌現。
三、支持重點
(一)支持企業開展重大技術攻關
1.兌現標準
支持企業開展重大技術攻關。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省市各類重大專項。對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5%予以配套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250萬元。
2.受理部門及要求
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資源配置科。
企業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業務科室提供上年度國家重大科技專項或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立項文件。
(二)支持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1.兌現標準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受理部門及要求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科。
企業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件。
(三)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兌現標準
鼓勵企業牽頭組建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對新認定國家級、省級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校企共建研發中心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發中心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2.受理部門及要求
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資源配置科。
企業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提供相關科技創新平臺組件文件。
(四)支持星創天地建設
1.兌現標準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星創天地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受理部門及要求
市科技局農村科技科。
星創天地運營主體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提供國家、省、市級星創天地備案批復文件。
(五)鼓勵企業申報科學技術獎勵
1.兌現標準
對獲得國家科技獎勵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湖北省科技獎勵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第一完成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湖北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受理部門及要求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轉化科。
獲獎單位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提供國務院、湖北省政府下達的獎勵文件。
(六)支持企業聘用科技副總、創新團隊
1.兌現標準
鼓勵企業聘用一批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專家教授擔任“科技副總(創新團隊)”,對聘用科技副總、創新團隊的企業,財政每年每項分別給予5萬元、7萬元的資金補助。
2.受理部門
市科技局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科。
3.申報流程
①企業申報,企業根據通知要求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
②市科技局組織專班對材料進行審核并開展績效評價;
③對通過科技副總績效評價的企業名單,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④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申報材料
①黃岡市企業聘用科技副總(創新團隊)補貼申請表(見附表1);
②科技副總服務日志或服務記錄;
③企業與科技副總(創新團隊)簽訂的聘用協議、任職文件;
④企業支付給科技副總(創新團隊)勞務費付費憑證;
⑤科技副總為企業服務所取得的成果、專利等證明材料。
(七)支持科技特派員隊伍建設
1.兌現標準
對聘任的市級農業科技特派員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標準給予補助。
2.補助對象
黃岡市直(含龍感湖管理區、白蓮河庫區)經市科技局認定且評估合格的市級農業科技特派員
3.受理部門
黃岡市科技局農村科技科
4.評估流程
1.市科技局發布績效評估通知,明確評估要求和時間節點。
2.市科技局對各組織實施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把關,擬定績效評估合格人員名單,報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
3.對擬確定人員進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4.科技特派員提供銀行賬號,市科技局提供績效評估結果文件。
(八)支持鼓勵企業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1.兌現標準
對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技術研發項目并進行合同登記備案的,按企業實際支付給高校科研院所費用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對企業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標準購買科技成果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2.申報對象
黃岡市直(含龍感湖管理區、白蓮河庫區)與高校院所開展合作的企業(技術開發合同甲方)。
3.申報條件
①技術開發合同乙方需為國內具有正式辦學資格且具備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
②企業與高校簽訂規范技術開發(委托)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并已在國內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認定登記。企業按照科技成果轉化標準購買科技成果的項目交易額不低于10萬元;
③在受理時間期限內,企業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給高校研發經費,且合同執行進展良好。
3.受理部門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轉化科。
4.申報流程
①企業根據通知要求進行申報,并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市科技局;
②市科技局受理科室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組織現場核實。
5.申報材料
①《黃岡市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技術研發項目獎補申請表》(見附表2);
②《黃岡市企業購買科技成果項目獎補申請表》(見附表3);
③校企雙方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高校與企業簽訂的技術開發(委托)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合同信息表及技術性收入核定證明單;
④企業撥付高校到款憑證;
⑤與項目相關的成果權屬證明。
四、有關要求
(一)市科技局各業務科室、龍感湖管理區科技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職盡責,切實做好申報的組織工作。要樹立為企業服務的觀念,明確專人負責、專人收集、專人審核,為企業申報做好服務工作,確保申報項目的真實有效,做到應補盡補。
(二)申報主體申報的項目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相關單位和個人對所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書面承諾,不得有填報過期、虛假項目信息等行為。市科技局相關業務科室對申請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事實,騙取財政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單位及個人的申報資格,并將相關單位和個人納科研誠信黑名單。
(三)申報時間為2021年3月3日-3月7日18:00;市科技局各業務科室對申報材料審核匯總后于2021年3月8日18:00前將申報材料審核確認后匯總報市科技局政策法規與資源配置科。
(四)本通知涉及的各項獎補資金,按照“誰受益、誰兌現”的原則確定,市區一體開發范圍內的企業(單位)依據現行市區一體財稅分享體制進行分解承擔;市區一體范圍以外及封閉運行區域內的企業(單位)由所在區域承擔。
五、聯系人及電話
政策法規與資源配置科 江惠 8611982
高新技術與區域創新科 李蹊 8353139
農村科技科 尹冉 8351719
科技成果轉化科 方洋8385695
2021年3月3日
附件:1.黃岡市企業聘用科技副總(創新團隊)補貼申請表附件1.doc
2.黃岡市企業委托高校科研院所技術研發項目獎補申請表附件2.doc
3.黃岡市企業購買科技成果項目獎補申請表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