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廳發布《湖北省科技人才貸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更好理解和實施《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背景
2024年5月12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財政金融協同服務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鄂政辦發〔2024〕24號),提出推行服務創新創業“人才貸”,對省、市有關部門認定的人才為企業實際控制人、股東或主要研發人員的企業,支持金融機構為其研發和技改提供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支持。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人才的信貸供給,著力構建金融服務創新創業長效機制,省科技廳會同專家團隊、商業銀行等研究設計了湖北省科技人才核心指標體系,起草了《湖北省科技人才貸工作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總體要求
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人才和人才企業的信貸投入,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助力科技人才企業高質量發展,著力營造科技人才創新創業良好氛圍。
三、《實施方案》主要任務
主要任務主要分3個方面。
一是開展科技人才貸款業務。明確了貸款產品、貸款對象、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和貸款利率。
二是實施科技人才分級授信。明確了科技人才資源庫的組成、數據服務平臺的搭建、人才評價指標的構建以及人才的分級授信。
三是建立貸款風險共擔機制。包括獎補方式、獎補比例、獎補程序、擔保補充和合作銀行的遴選。
四、《實施方案》推進實施
一是選取符合條件的合作銀行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工作,同步總結經驗并推廣。
二是總結經驗和典型案例,優化相關政策舉措。
三是進一步拓寬應用場景,探索形成服務科技人才創新創業的金融產品矩陣。
五、《實施方案》職責分工
《實施方案》明確了省科技廳、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湖北省分行、湖北金融監管局等省直相關單位在數據提供和工作推廣方面的職責分工。
六、《實施方案》保障措施
為保障科技人才貸款工作順利落地實施,并總結形成湖北經驗,《實施方案》從職能部門定期會商、建立激勵容錯機制和加強經驗總結推廣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下一步,省科技廳將會同各部門推動《實施方案》各項任務落實,確保科技人才貸政策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