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科技局印發了《黃岡市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更好理解和實施《辦法》,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加強和規范科技特派員管理工作,2022年11月,黃岡市科技局印發實施了《黃岡市科技特派員管理暫行辦法》(黃科技通〔2022〕51號),目前,該《辦法》已到2年有效期。為做好政策有序銜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黃岡市科技特派員隊伍和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黃岡市科技局參照《湖北省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鄂科技規〔2023〕1號),結合工作實際,對2022年11月發布的《黃岡市科技特派員管理暫行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制定了《黃岡市科技特派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制定過程
《辦法》先后多次征求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市內高校、科研院所和事業單位的意見建議,在門戶網站上公開征求了社會公眾意見,并按程序開展了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性審查工作。在吸納建議和意見基礎上,對《辦法》初稿進行多次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六章19條。主要包括總則、工作職責、選派與管理、工作站建設、組織保障及附則等。
第一章“總則”共2條,明確了科技特派員和工作站的概念和范圍。
第二章“工作職責”共2條,明確了科技特派員職責,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市直高校院所和事業單位工作職責。
第三章“選派與管理”共7條,明確了科技特派員選派原則、選派程序、派駐服務、日常監管、績效考核和退出機制。
第四章“工作站建設”共2條,明確了工作站建設標準和備案管理要求。
第五章“組織保障”共4條,明確了科技特派員的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待遇保障以及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第六章“附則”共2條,明確了實施時間、有效期、適用對象和解釋權限。
四、政策亮點
首次明確派出單位職責,建立不定期暗訪、抽查、通報批評和黑名單等管理機制。堅持以績效結果為導向,明確了績效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評分權重、考核等次、退出機制等,建立了相對科學完備的績效考評體系。